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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己的小说(五篇)
作者:乙己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9-24 16:14:10

乙己的小说(五篇)

 (孤城简爱)

◎告别秋天的地铁(小说)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前言:所有的寄托,要么匆匆间是场戏,要么寻找永恒。在地下无人知晓的深处,沿着轨道,从哪里到哪里,只有你知道。我想,你应该知道,在我抱住你的时候,热情,就悄悄绽开了(同性实验题材小说)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1、
                 
  有人或许会说,地下铁没有四季。是的,我也想这么说,毕竟,这里望不到天,望不到春江水暖,也望不到大雁南飞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只是生活在城市里,白天往北,夜晚往南,一个在隧道黑暗中来来回回的侧影,尾随人流走入地下,在另一端探出头去捕捉永恒,却,从无超越这条轨迹的奢望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记不清第一次登上地铁是什么时候的事,记不清和晓是打哪一站认识,晓说,他也记不得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记不清的事多着。人这辈子要是把所有的事都给掰清认牢,还挺费事。我问晓,我再陪你一站,晓点了点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王成的火锅店开张了。电话里头说,哥们,晚上来捧捧场,大归、小丑、阿非都来,燕子也来,你小子可一定得到,要是不来,哼,别怪我砸死你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知道王成这人,打大三那会儿就知道。那时候论气派,就属他顶牛,别人连呼机都难得一见,他早就带了把砖头,逢人便咋呼。大家都管他叫大哥大,他也蛮乐意,可谁向他一借,他便说,这东西可金贵着,少使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们这几个,除了大归,全都是外来人口。我们抢占着,永远不属于自己的地盘,争夺这城市拥挤且不断被强迫膨胀的空间,呼吸着,本已浑沌不堪的空气,在沙尘暴的天气里练着嗓子,我们这伙,俗称赖死不活的北飘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干了模特,业余在酒吧里弹琴,阿非整天不见人影,听说在窝着写专栏,还有,早就信誓旦旦要出的第一部长篇小说,关于我们几个的爱情。就是这么几个人,包括我,都没见啥能耐,大归还好,顺着老爹的指示进了局子。这局子可不是那局子,现在也不叫局子,改制叫公司后,分流到地铁管理处。倒是王成这小子楞头青,两三年混了个人模鬼样。后来提起在学校的事,和那把大哥大,他贼笑着压低了嗓门说,哥们,你们还真犯傻,那是假的。对呀,现在回想起来,还没见王成借谁使过那家伙,可那瞧着就跟真的一样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傻帽,那是蒙小妞的嘛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在火锅店遇到了燕子,她越长越出息,听说在美国佬那做事,穿衣打扮自然不同,再没人会把她当是乡下来的姑娘。要说燕子,大家都喜欢着,可能那就叫纯,特纯的那种,在学校玩得疯的时候,每人会抱着她转上两圈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燕子问我,浩哥,听说你跟你女朋友BYE了?
                 
  哪来的消息,小孩子多嘴。我凑着酒瓶,一手摸了摸燕子的头,突然停住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燕子,你说,你浩哥咋样?
                 
  不错呀,要不是你看不上我,说不定,咱俩还真能凑到一起过去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哈哈哈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一地的酒瓶子,哐哐铛铛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最后一班地铁,入口被封上,连地面干燥肆虐的狂风,一齐被堵住。这时候,空旷的站台上,竟然只剩自己。再远点,模糊着,黑暗的出口,地铁将从那隧道驶来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燕子醉着说,浩哥,晚上我送你回去。王成捶了我一拳,嘿,叫你来你咋就来啦?
                 
  等候,离地表几十级台阶,我连站都站不稳。一边的脸热辣辣的,原来,我靠在她肩头。她比我少一个肩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有点印象,这样的温度,这么的暧昧,等候末班车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说了,他每天等在这站台,那个女孩没来。那个女孩,和他还有个约。那天,他穿着蓝色的风衣,等她,等着手里的玫瑰慢慢凋谢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说,女孩会来。晓抱着我的身体向下倒去,赶最后一班车的行人匆匆从身边跑过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要等的女孩并没有离开过地铁,甚至天天就在他身旁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告诉我,那个女孩叫祺,有一头飘逸的长发,冬天送她那条蓝色围巾,也只有她戴着最漂亮。祺的眼睛很大很大,会说话,会猜透别人的心思,还有那双不大的手,细腻,热度,用一只手心刚好包住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握着晓的手说,晓,是这么包住的吗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地铁呼啸着穿过,经过无人的站台时,可以忽然看见光亮,一桢桢快速抖动,又切进黑暗,车窗倒映着车内的晓,我把他抱着,他的脸苍白,手中玫瑰掉了一地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说,让我就在这住下好吗。我点点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已经很久没有两个人住过的屋子,自从那个她离开后。男人的味道,随意扔的袜子,发了黄的枕套,零乱在屋子的每个角落。我说,你看得过去就住下吧,反正就我一个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窗台上可以看到更多的光亮,城市地表的诱惑,天空的夜星,和音乐里流淌的灼热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说,抱紧我,请抱紧我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他蜷在我怀里,象个孩子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二、
                 
  她走的时候留了句话,她不知道是否还爱我,我是否还爱她。趁还爱着我,她需要离开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其实,我也不知道是否爱她,是的,我确实不知道。我总觉得,和她在一起,是无奈的,可,缘分中必须有这样一段经历。为了情债也好,为了体验也罢,我并不觉得,我和女孩会有如何好的未来,包括和她。我不能给出任何保证,还有她希望的,火热的爱情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在身边,屋子会有笑声。我静静的看她笑,静静地吸烟。我还是认为,她回到方刚那更好。我没有与方刚争夺过女人,当初是,现在也是。但,方刚可能恨我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说爱我,就爱上了。没有理由,简单得象往湖里扔了块小石子,一阵涟漪,随后又回归平静,那块小石头,原本属于方刚。也许爱情就是这样吧,我不懂,我也不想懂,我从来没有能力去爱上一个人。相信女人会是伤人的,我宁可不去主动。所以,我可怜方刚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和她的日子,很长。我困惑的日子,不少。我也不知道,一天天怎么就过来,转眼,秋色已浓。第二个秋色,倒是淡淡的,山谷里,看到枫林渐红,行将的颓败扑面而来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赤裸裸躺在床上,床单很白,晓在一旁。他把我的烟抓过去抽了一口,咳出声音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也象我们这么躺着?她也抱你,对吗?嗯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恨你吗?……不知道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不爱说话吗?……不是……算是吧……现在不想说话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还想她?不想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为什么不想?因为不想想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哦,知道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知道啥?我翻过身想把他的烟抢过来,晓闪开,拿烟的手离我好远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也想她。晓眯了眯眼,把烟头扔出了窗子。他算得很准,刚好从左上方一块玻璃间扔出去。那里原来盖着一张旧报纸,不知什么时候被捅破。我记起来,那是她糊的,这屋子四壁都是她的杰作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乱扔东西,得罚。再者说,不知道那掉下去会不会砸到人。我象是在跟晓说,又象是自言自语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什么,那东西能砸死人?你别开玩笑了。晓笑着侧过身转向我,双手合十枕着脸庞。他真英俊,窗洞上那丝阳光正好照着那脸庞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不信?我用手轻轻地抚摸那张脸,眼睛,鼻子,性感的嘴唇。我说,你要是不信,你下楼看看,地上将躺着个死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不,祺没有死,她不会死,她不会死,你们都在骗人。我没想到,晓这么激动。晓迅速跳了起来,匆匆地穿上了衣服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要去哪?我慌忙跟着起来,我想把他拉住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别管。晓很执扭地甩开了我的手,套上围巾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恨你,我恨你们。晓夺门而去,话音飘在空气中,突然被凝结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门被重重拉开,砰地一声,撞在墙壁。我赤裸着,我无力再去追他,双手只是垂着,看他跑出去,然后,消失。我仍呆呆地立在原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三、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在那岛国一定很不舒服,他并不知道我这个人,但他知道我的存在。就是说,见了面他也认不出我。我可以体会男人的心情,在男人的立场上。所有有关方刚的细枝末节,都是她告诉我的,所以我对他并不陌生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女人是很难独立生活在男人之外,女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依靠本身。但,女人可以掩盖自己的内心世界,而且伪装得很好。只是,在爆发的时候也很可怕,如果她决定从心里离开一个男人,往往无可逆转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就是在合适的地方被她捕捉到的。然后,有了爱,她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当初,城市的建设者们可能没有意识到,地铁对于社会的贡献,超乎了交通,超乎了功能性和服务性。阳光里,一切情感和真伪很容易识别,但外表的很多内容却是虚假的。有了地铁,所有的表情可以无所顾忌,人们不再将自己刻意包装,当然,在地下深处,谁也不可能期望会有奇迹发生,但总会喜欢那么一点点暧昧,一点点温存,一点点对温度变化的不知不觉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走向我,向我借火,我给她点上,我说,你最好还是把它熄掉。我指了指站台柱子上的禁烟标志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没事。瞧,那几个在打着盹呢。她说的是管理员。就吸几口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对,她用的确实是吸,不是抽。吸烟和抽烟还是不同的,我很诧异地认真看她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面容姣好,微卷的短发,无袖的黑色毛衣衬着几片发亮的饰物,在这个季节显得有点突兀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和她上了车,同一个车厢里。座位很松,但我并没挨着她,我坐在对面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漠然地看着眼前的这女子,有点熟悉,忘了在哪见过。可能每天来回总有一次遇到过。我懒得去搜索一个模糊的印象,我觉得,我对她谈不上好感,也绝非厌恶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嘴里的酒味很重,即使两米开外对面的我还闻得到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似乎天生就是个悲情的人,悲天悯人,不以物喜,甚以己悲,虽然只是千万个普通人里的一员,与人无异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她一定有心事,或大或小,搁在心里的时间,或长或短。我又不自觉地打量起她。她头沉着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直到了站台,她仍在沉睡,我下了车。我很想把她唤醒,但,也许她的目的地还没到。回头看着那地铁,长长的身躯再次在身后消失。我走向了地面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,同学几个里模样最帅的大个子男生,他当了MODEL是再合适不过的。学校里就属我们几个玩得好,要说我和这其中谁玩得最好,就是小丑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现在很忙,他说,他和一家MODEL公司签了约,两年,他说那叫卖身。我不大懂那方面的事,见面机会又不多,只是偶尔电话里听他一说。不过,他最喜欢的GUITAR一直没丢,他曾是那届城市杯高校吉他比赛的第一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约好了在RED ROLL酒吧碰头,我早早地收拾了东西往回赶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城市很大,大得有点离谱。每天有四个小时得花在路上,这对于一个要拼命赚钱糊口的城市下等人来说,确实有点奢侈。幸好,我还只是一个人,并不需要为另一个人,或者再多一个而着急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这辈子可能与孩子无缘,虽然觉得孩子也蛮可爱。小时候一直问母亲,自己是打哪来。母亲说,我是路头上捡的。我不知道其他母亲会怎么回答她们孩子的这个问题,孩子,从第一次被欺骗开始,就明白了,这一生需要不停地隐瞒,不停地欺骗与被骗,生存,无处不是险恶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孩子,去他的吧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很惊讶,再次看到小丑时,几乎认不出他人来。更奇怪的是,那个女人就靠着他。

  四、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向我介绍,她是MODEL公司的财务经理于倩。我细细地再次打量她,与上次不同,这一次显得略微腼腆,穿着很职业,虽然是在酒吧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很大方地伸出手来,你好,我认得你。我当然也认得你,我心里暗暗地说,手同她握在了一起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站起来,他要上台露几手。好呀,我和于倩鼓起掌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你就是小丑说的他那同学?怎么瞧着跟说的不大一样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那小丑怎么说?我有点兴趣,看紧她一双眼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这个嘛,哈哈,我是说,你太斯文了,小丑说你球踢得特棒,我不信。你怎么瞧也不象是个会踢球的人,更别说跟健将沾上边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的口气带着讽刺。看来你是不懂球啦,我冷冷的回了句,你不也不象个白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那我象啥?你象,我环顾了一下四周,你象刚才跳舞的。我往她背后指了指,那里站着两个小姐,DISCO领舞小姐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哈哈哈,我象她们?我象吗?她朝自己上下瞧了瞧,有点不肯定,我哪里象了?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并不因为玩笑而生气,我和她碰掉了剩下三分之一的COLRONA,又招手示意服务员带过来半打。于倩不让我买单,死活抢着先付掉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对着话筒,他要给大家送上一首校园民谣,睡在上铺的兄弟。他朝我们这边眨了眨眼,身边几个女生尖叫起来,酒吧里一阵躁动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知道,小丑经常来这家酒吧,RED ROLL,闲坐,找人聊天,认识些朋友,再不,就是在别人的鼓噪下弹弹琴、唱唱歌。我绝对不怀疑他受欢迎的程度,就象我从不怀疑自己能在周末睡上十五个小时。英俊潇洒,才华横溢的男人,首当其冲成为焦点。很多客人,特别是女生,都是慕名而来。当然,仰慕者中也不乏成熟女人,小丑同样对她们是种诱惑,这点我深信不疑。酒吧里所有的人都欢迎他的到来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青春就是可怕,能够一直青春着更是不可思议,小丑就是这样,从读书到现在,一点没变,而且,身边围住的大小女性从来没少过。听说,阿非那部长篇钜著里,关于小丑的风花雪月就占了不少篇幅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阿非说了,等书一出版非得好好敲小丑一杠子,小丑回了话,我现在做MODEL都得收钱,你那书我也算是MODEL SHOW了一回,单,照收不误。我不管他们谁说了算,其他兄弟是吃定的,可那一顿计划的时间,可就不好说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台下,一大帮痴迷的眼神望着台上,和弦音拍打着一屋子静谧的空气,很自信,是小丑的风格。他淡然若定,目光凄迷,歌声舒缓,每一串音符都能很清晰地传递在四周,直到最后休止符从弦上划过,才从周围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并不常和小丑见面,更别提其他几位兄弟了。大归接到调动通知的的时候,大伙聚了一次就再也没齐过,算算,也应该有一年了吧。大家各忙各的,就象歌词里唱的,连彼此问候都少了许多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一片吵吵闹闹里,我跟于倩说,今晚你可别又喝高了。她拍拍我的脸,笑得很邪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窝在不远处的另一桌一直没回来,逗着四个女孩有说有笑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五、
                 
  我陪于倩走在回家的路上,地铁已经关门,她说,走路更好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午夜的城市,BUS都躲了起来。在幸福大道上,离她家不足百米的地方,我和她道再见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?可以,如果你想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和她握了握手,我想,见面也好,不见面也好,我无所谓。我问她,你那天为什么喝那么多酒,而且天还早着?
                 
  哦,那天,是的,那天我在天都大厦的顶楼,香港人开的MAGIC PUB,从落地玻璃窗,可以望得见整条香榭大街。下午两点多就在那了,本来,我买了一大堆书,看着看着,就叫WAITER给送来酒。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喝多了,平时酒量还算不错。你瞧,晚上在RED ROLL就喝得不少,这不,啥事没有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会喝酒,这是肯定的,起码在我所认识的女人中,不算第一,也排第二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说,下回见。临走的时候,很时髦地给我留了个吻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肯定不知道这吻,他还在那岛国做着梦,梦想第二年开春回国和于倩结婚。我不知道于倩给了多少男人多少吻,我只是其中之一,我不置可否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跟我说,于倩是要结婚的人,你别惹麻烦。我告诉他,我根本没那门心思。那你怎么吊起人家胃口了,小丑半玩笑着说。哪里,你这是瞎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小丑跟我说话不会开玩笑,要不是这样,我和他不会处得这么好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提起那天在地铁与我初次相遇的事,小丑很惊讶,还特地打电话问我。我说,有这回事,只是借了个火。有,又怎样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看来人家是喜欢上你了,小丑不容质疑地下定结论,等着瞧吧,有好戏看啦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讨厌他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,我说,没啥好看的,要看,你未必看得着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事情正如小丑所料,我也糊里糊涂地跟着于倩乐起来。她说上街少个伴,我立马就到,她说没人聊天,电话起码捂到发烫。我谈不上和她相好,可总觉得和她有话说,我一个人也是孤独久了,也想有个交心的朋友。她是,也只是朋友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万万不会料到,他的未婚妻和我在一起,虽然谁都没有过分。我象是一块海泥,离波涛汹涌的海面万里,而海的尽处,牵扯着陆地,大海最后扑去的方向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沉于海底,处在澎湃世界的中心,却能够独自享受片刻的安宁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的照片在于倩的钱夹里,目光炯炯。于倩说,她喜欢他守护的眼神,但,希望有我的陪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不知道该对不起谁,该是方刚的,我不会和他争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和于倩并排躺着。她说,她得来蹲点了,首先,得把这屋子的四壁给整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没有拒绝。一个房子的故事,总是有人物,情节,开局和尾声,就象舞台上的话剧,只是个布景而已。地铁一幕拉开序曲,从地下,走到地上,从幸福,一路走过。哪一幕上演,哪一幕过渡,都不重要,可高潮部分,必定少不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很难接受自己,关于爱她的任何触动。我知道,这只是都市里每天都在上演的雷同故事。当然,我更清楚的知道,她终归是别人的新娘,是方刚的新娘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当于倩告诉我,她决定离开他的时候,我竟然十分惊讶。你们不是已经订了婚吗?这又有什么关系,难道订婚就不可以悔婚吗,满大街还都是那结婚再离婚的呢,至少,没结婚,处理起来简单点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同意这种观点。那么,你想和我结婚?嗯,也许吧,但现在不想,等我想的时候,我会自然告诉你,你来求婚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。这世道,很多东西本来就是没有逻辑的,却很有道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那天,我们泡在浴缸里,我抱着她,我说,让我学会爱你吧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六、
                 
  Michael回美国后一直没再和我联系。临走,我送了他一件青花瓷盘,上面刻着我和他的名字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和Michael认识,是在一场公司举办的舞会上,他作为商社往来的贸易伙伴代表,和另外几个同事应邀参加。Michael讲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,交谈后得知,他在中国生活了五年。他是作为交流学生,经美国红十字会推荐来华,专修中国历史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和Michael的交往,绝不仅如此,当他暗示对我的好感后,我知道,我们彼此都喜欢对方。我和他若断若续地生活了半年,于倩并不知道这段经历。在认识于倩后的两周,他踏上了回国的飞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应该说,Michael比我还敏感,他很注意细节,一丁点的小事都会烦恼,但他很笃信,相信真理,而我,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。我大他三岁,在阅历上自然比他丰富,可是,他内心很多东西,却是我一直想探究的。他不抽烟,也很少接触酒精,他一直劝我把这两样给戒掉,他说,上帝不愿看到有人因此而死去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真实情况是,这世界爱好这两样的人的确不少,为此而毁灭生命,也大有人在。事实是,Michael是个基督徒,和我的关系,却又不象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们维持这种关系出于自愿,从来没有考虑过将来。他说,哪一天,他就会离开,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喜欢他敏感,我喜欢他焦着、深邃的目光,我喜欢他白晰胸口下均匀的呼吸,我喜欢他对新事物所表现的浓厚兴趣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,我知道,每天,我都在地下行走,他,开着他那辆二手的切诺基,穿行在地面。我们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,偶尔需要对方的时候才会碰面,小心,谨慎,不让周围的人觉察到。我知道,哪一天,他就会离去,我无从知晓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后来,我和晓提到他,Michael,晓说,也许我就是他的影子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那个青花瓷盘是在花鸟市场上买的,一个老伯拿那盛鸟食。我让人给刻上字,两个人的名字,并在一边敲了个缺口。在送给Michael时,我说,如果,地球还是圆的,你会带着它回来,这个缺口,就是等待你的日期,如果,在你心中,这只是一堆碎片,你可以摔掉,但愿以后,我们能够一起将它补上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这一切,于倩全不知情,她爱着我。于倩告诉我,她在电话里已经和方刚说了再见,没有说明理由,她害怕他知道真相。但我相信,方刚是知道原因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等了十年,一个女人的心就这么容易地说变就变,没有余地,无须告诉原因。
                 
  Michael闻到于倩留在房间里的香水味,他知道,那是女人的味道。于倩来我这串门躺过的第一次,她的味道就固定住了,我没办法解释,不是我让她这么做的,毕竟,我也知道Michael是个很仔细的人,但,他没有质问我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两个星期后,我丢失了Michael,却得到了一个女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是喜欢和于倩在一起谈心,但仅仅是和一个人谈话顺畅,与性别无关。和Michael,纯属心灵的交流,不用语言。我还是喜欢男人的身体,喜欢男人的外表,我喜欢抚摸男人,就象抚摸着自己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每次,当我同样用手轻抚着于倩的时候,用脸庞去感受她的心跳,总找不到那种感觉。我说过,我要试着去爱她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很压抑,生活在一个女人身边。她绝对地无私,照顾我就象是她的孩子。我认同的,也许只是这份母爱,但离我的爱情,很远。我会感激,会在夜晚做过爱后,在转身佯装睡下的瞬间,落下泪来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睡着的时候很安祥,浓密的头发长长地,似乎还有说不完的话留在了梦里。我想把她揽进怀里,把一切的过去,都给改变。我想,就从现在,重新开始,我,还有她,给我们,一个相爱的机会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七、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回国,大街小巷闹着圆宵。我和小丑几个聚在王成的火锅店。阿非咂吧咂吧了嘴巴说,要给大伙来段评书。大归拍了桌子,你小子就那破嗓子还敢唱。阿非似笑非笑醉着说,咋啦,俺火锅也涮了,麻也麻了,辣也辣了,感情不教俺唱一回,再者说,敢唱才会红嘛,就小丑一个在那表演,大伙儿不觉得烦?大家齐声有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凑着问小丑,于倩最近咋样。还咋样,准备结婚呗。跟谁,方刚?你还哪壶提哪壶呀,小丑朝大归嚅了嚅嘴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不会吧,是大归?我有点不相信。是呀,哥们我也没料到他们俩能成,小丑阴阴地干笑了几声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什么时候的事?我追问了一句。你那么关心干嘛,分也分了,散也散了,你还揪心不成?
                 
  虽说我并不在意于倩的选择,可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和我的另一同学好上。那方刚呢,他知道于倩快结婚了吗?我端起酒碰了碰小丑面前的杯子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方刚,回来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跟方刚说分手,我正端详着被她从钱夹子里掏出来的男人,一个苦苦等了十年的男人,可怜,我只能这么对他说。于倩一手拿着电话,一边往我的脸庞上吻了一下,我还能听到话筒里沙哑的男中音,带着沮丧。我把脸转到一边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不能再等你了,我等不下去,这么长的时间只能等,我还能做什么。有时候,我真想能大醉一场,然后,就不再想你,不再想着你回来后我们的婚姻,可,我做不到。我每次告诫自己不能喝醉,可每次都醉,每次我都会恨你。我喝醉的时候特别想有个依靠,你懂吗,依靠。可你不在我身边,我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男人依靠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一连串责问,我听到那头的沉默,然后是断线的忙音。然后,于倩问我,你和我做爱吗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大归和于倩结婚,会幸福?我迅速地想把这问题闹懂,可一时茫然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于倩离开我的时候,我还在想着Michael,一个远去的梦和爱,和那盘缺了口的青花瓷器。Michael说,喜欢躺在我怀里的感觉,即使什么都不做,什么都不想,我知道,我和他能够用心无声交流。我宁可喜欢静默,也不让自己狂躁,黑的屋子里,有我丢弃了许久的残局,一盘无解的棋局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说不清楚,男男女女彼此纠缠为了什么,为了爱吗,还是为了内心的悸动。我相信有过爱,不只一次的爱,关于过去,也有关将来。我为自己的获得和缺失感慨不已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打电话问我,你回来吃饭吗?我说,同学聚会,呆会儿回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后记: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在车站看到晓,他还在等着祺,手里依然红色的玫瑰,大大方方鲜艳的玫瑰,在地铁站里异常扎眼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晓在我怀里喃喃地说,祺,就在这,她知道我在等她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一个男孩,约好一个女孩,在这站台,他们通过网络认识了两年。今天,阴郁的男孩决定在死亡的边缘与未曾谋面的她相见,然后,走向天堂。年少英俊的他,美丽可人的她,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,玫瑰花洒满站台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女孩拉住男孩,自己却掉进了绚烂的舞台,男孩给她围上的蓝色围巾,飘在空中。地下两万五千里的行程里,她说,为了生命,好好珍惜这份爱情,秋天,地铁也会有出口,你慢慢走来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第二天,城市晚报报道了一个女孩,死于地铁,怀疑是自杀。  
               
  (全剧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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